第三期 [2006-04-20]
商务部寄望消博会办成
世界知名展会
商务部寄望消博会办成世界知名展会
第三期

        商务部将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简称“消博会”)办成中国乃至世界著名的品牌展会,为中外企业搭建日用消费品的国际贸易平台。这是记者从宁波市政府近日在广交会举行的第五届消博会暨宁波国际贸易平台推介会上获悉的。
        消博会尽管不到5岁,但已成为国内极具影响力的知名展会,得到了商务部的充分肯定。从2003年起,商务部将消博会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国内重要展会。从2004年起,商务部连续两年参与消博会的主办工作。在推介会上,商务部外贸司司长鲁建华亲自上阵,当起了消博会的“促销大使”。鲁建华表示,消博会起点高,是中国日用消费品对外贸易重要的展示窗口和促销平台之一,希望把消博会办成世界知名展会。
        市外经贸局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第五届消博会和宁波国际贸易平台的有关情况。据介绍,消博会组委会近期分别与巴基斯坦、印度、越南、保加利亚等国的会展机构和商会签订了为期6年的合作协议。德国、美国、土耳其等国的部分知名团体也积极与消博会寻求合作。有“中国官方第一网”之称的中国网日前签约成为消博会的特约新闻支持单位。该网将以其巨大的网络资源和多语种优势,向全球推介和报道消博会。

简 讯
(1)3月24日,商务部就参与境内主办的重点国际性博览会的招商招展工作下发了文件,并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名列其中。商务部在通知文件(商贸函[2006]25号)中明确指出,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举办,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进一步提升我国与相关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关系的重要举措,通过企业和产品的展示,为国内外企业搭建了互惠互利的贸易桥梁;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要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筹备工作。
(2)4月6日,浙江省外经贸厅发文(浙外经贸贸发[2006]147号)明确要求,凡列入商务部及浙江省“2005—2006年度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消费品类出口企业均参加本届消博会,摊位数量原则上要求在2个以上,并明确指定一批省级外贸公司参展。同时,浙江省农业厅和外经贸厅又联合发文(浙农专发[2006]47号),要求省内各地(市)分别组织本地8到10家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业企业参加本届消博会,并明确在财政上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
(3)近日,消博会组委会与国际商报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消博会期间联合出版《消博会英文特刊》,合作期为五年。《特刊》将系统介绍展会概况和本届企业参展情况,对消博会主办方高层进行专访,对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给予报道。这是国际商报继广交会之后首次与国内其他品牌展会进行合作。

200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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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博会推介会在上海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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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消博会召开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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